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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大頭照
男寶寶 jieh 《騎士團團長》
文章: 6884
v3.8.8

元旦新制2018:遇到救護車該怎麼閃?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 3,600 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!

1.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 2021 年底。

2.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。(這是一個早就應該要有的政策!

3.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,每輛車每次 100 元,保管費為第 1 小時免費,之後每 12 小時 25 元,並採累進計費。

4.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。

5.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 30 分鐘,退票可免收手續費。

6.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 27,000 公斤的飛機,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 8.8000 赫、持續工作 30 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。

7.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。

8.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

新版的測速照相警示標誌,只有圖示沒有文字!

圖片來源:交通部

舊的,只有文字,有時候連限速多少都不告訴你...

圖片來源:聯合報

目前部分路口測速照相警告,採新舊標語並行(左),2018 年元旦起,只剩「相機」三角警告標誌(右)。(我還是希望都要搭配限速數字才好!

圖片來源:中時

9.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,處汽車駕駛人 3,600 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。

10.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,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,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,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,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;若是兩車道或是 3 車道以上路段,最外側車道車輛,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;除同向車道外,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進入路口,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 3,600 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。

2015 年我就是讓一台「搶快進入入口」的車輛撞上,可是因為我是轉彎車,一律都算我的錯囉~~即使我是屁屁側邊被她撞到...
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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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編輯文章 5 次, 最後修改: jieh 於 2018/3/16 上午 12:22:05]

[2018/1/15 下午 01:09:48]   [返迴此篇文章頂端 ]  回到頂端